2021年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发布时间:2021-03-18浏览次数:26462

  

1. 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关于网络远程考场入场、离场、打开视频的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其他相关网络远程场所的秩序。
2. 考生应按要求备妥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配合软件测试。按规定时间启动指定软件或登录指定网络平台参加网络远程复试。
3.考生必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并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等。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
4.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整个复试期间,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
5.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考生复试时不得佩戴帽子、墨镜、口罩等,不得用头发、饰品等遮盖耳朵及面部,以便于身份确认及复试全程实时监控。
6.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
7.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录屏、录像、录音。
8.复试中,考生若使用手机加入平台,(1)用移动数据流量联网,则关闭手机通话功能或设置成来电转接;(2)用WIFI联网,可直接关闭移动数据连接及手机通话功能。

9. 复试过程中出现断网情况,考生需第一时间打开手机信号,确保学院与考生取得联系。

10. 考生在复试的整个阶段须保持联系畅通,以便学院联系。考生无故失联造成无法完成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复试。

11. 除以上各项以外,考生任何违反公平、公正规则的作假、舞弊等行为,都严格禁止,一旦被发现,取消复试资格和成绩,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学校认为必要时,可以对相关考生进行二次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