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学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为规范、有序推进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良,所学必修课程的成绩一般应为优,其他课程的成绩应达到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英语水平: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25分以上或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到480以上。外语专业毕业的学生需有相应的英语等级证书。
5.思路清晰,反应敏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有较好的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6.申请人须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
7.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凡符合上述条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推免生。
二、申请材料
凡有意向申请上海海事大学2024年推免生的外校学生,需向我校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3.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4.《上海海事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一份(表格下载网址:https://yz.shmtu.edu.cn/2021/0426/c8923a132983/page.htm)。
5.本科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印章。
材料整理及提交方式: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申请材料均需在复试前递交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港大道1550号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邮编:201306,为确保材料不遗失请尽量使用EMS邮寄)。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上海海事大学本校推免生不需要提供上述材料。
三、接收工作安排
1.申请人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申请我校相关专业。
2.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复试录取基本要求
复试考察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
复试可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超过24小时)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5.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yz.shmt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学校研招办将协同相关部门及时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并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四、其他说明
1.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复试期间不再安排体格检查,体检工作统一放在新生开学报到期间进行。
3.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6月底至7月初由研究生院寄给考生本人。
4.2024年9月1月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5.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6.我校研究生培养和奖助学金的具体信息详见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s://gs.shmtu.edu.cn)。
单位代码:10254
联系部门: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 址:上海市临港新城海港大道1550号
邮政编码:201306
电 话:021-38284585
联系人:陶老师朱老师李老师
电子信箱:gs_admission@shmtu.edu.cn
网 址:https://yz.shmtu.edu.cn
微信公众号: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