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上海海事大学本科生提前修读研究生课程试行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30浏览次数:10

为吸引更多优秀学生攻读本校研究生,2024年4月学校印发《上海海事大学吸引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实施办法(试行)》,新增本科生可以提前修读研究生课程的政策,将于2024年9月起试行。为确保该办法顺利实施,特制订本试行方案。

      1.报名范围

      试运行期间提前修读研究生课程报名范围暂定为本校四年级本科生(2024-2025学年所在年级)。

      2.可选课程范围

      有剩余容量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基础课和专业学位课。具体课程清单2024年9月研究生新生选课结束后确定并公布。

      3.选课计划流程

      (1) 通知发布:2024年9月预计开学第二周初,选课通知将在数字平台部门通知公告栏、研究生院网站、教务处网站发布。

      (2) 学生选课:学生根据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选课,预计3-5天时间,先到先得。

      (3) 名单公布:选课名单经审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等平台公布,选课成功的本科生,从第3周开始跟班上课。

      实际选课安排以届时通知为准。

      4.选课须知

      (1) 试运行期间每人选课原则上不超过2门,先到先得。

      (2) 本科学生修读硕士研究生课程,按照硕士生同等要求进行课程考核。选课须确保有条件按时出席,与本科学习任务不冲突

      (3) 本科生选修研究生课程不额外收取学费。

      5.成绩保留与转换

      (1) 自课程考核通过之日起,成绩三年内有效,可抵充取得本校研究生学籍后的相同或相近课程学分。学生在取得本校研究生学籍后,应在已修课程成绩有效期内及时办理课程学分认定手续。相近课程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认可后予以认定,认定的学分数不超过已修课程的学分数。

      (2) 学生如未考取本校硕士研究生,已修读通过的研究生课程,研究生院可出具成绩证明,经学生所在院系、教务处认定后,可转换为本科阶段相应课程学分。同一门课程仅可转换一次。

      (3) 如所修课程考核未通过,对学生本科阶段成绩没有影响。考取本校硕士研究生后,如对成绩不满意可再次修读,不按重修标注,原成绩不计入绩点计算。

 

研究生院

2024.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