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26-09-14浏览次数:80

上海海事大学热忱欢迎全国各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202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为规范、有序推进学校接收推免生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申请人必须是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中备案的获得各高校推免生资格的学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思路清晰,反应敏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较好的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接收专业

学校各全日制硕士专业均接收推免生(不招收应届生的专业除外)。

三、接收程序与复试录取

1.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申请人,请于9月21日9:00开始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我校相关专业志愿,并如实将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本科学业成绩单、外语水平证明、科研创新证明、重要奖项证书、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等材料发送到学校指定邮箱。

2.学校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向审核通过者发送复试通知。

3.申请人收到复试通知后,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并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专业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复试一般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复试考察申请人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研创新潜力、学科知识综合应用能力等。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4.学校根据申请人的复试成绩以及招生计划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

5.申请人收到待录取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6.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yz.shmt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系统审核备案。

四、其他说明

1.复试期间不安排体格检查,体检工作统一放在新生开学报到期间进行。

2.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3.入学报到时,尚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推免生,取消录取资格。

4.所有拟录取的推免生均需政审,相关通知将于2027年4月发布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

5.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27年6月底至7月初由研究生院寄给考生本人。

6.学费、学制等信息详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yz.shmtu.edu.cn)信息查询栏目。

7.学校研究生培养和奖助学金的具体信息详见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s://gs.shm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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